海珠区图书馆读者须知
发布时间:2018-05-30
1、海珠区图书馆(以下简称“本馆”)免费开放。
2、持有本馆读者证、借书证者,进入本馆者,以及使用本馆设施、设备或服务之人士,皆为本馆读者。
3、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规章制度。
4、开馆期间,读者应按本馆《门禁验证须知》之规定,凭本人有效证件通过门禁闸机验证进出阅览区域。
未满10周岁的儿童,必须由成年家长、监护人或责任看护人陪同。
5、进馆读者宜着装整洁,举止得体。
6、进馆读者请照顾好随行长者或儿童,妥善保管随身物品。
残疾人士进馆,可请求本馆职员提供合理帮助。
7、进入阅览区域请保持安静。
请将电子设备置于静音状态,接听或拨打电话请移步至阅览区域之外。
8、人多时请自觉排队轮候。
进馆读者应请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疏散或应急避险。
9、馆内严禁开展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或本馆政策的活动。
未经本馆行政部门书面许可,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、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。
10、除非用于协助残疾人,严禁携带宠物、禽畜进馆。
11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受管制物品以及有强烈气味物品进馆。
12、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明火。
13、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、奔跑、追逐、嬉戏或打闹。
14、请勿随地吐痰。
请勿在阅览区域内进食。
垃圾杂物请按指示标志放入垃圾箱。
15、不得妨碍本馆职员正常工作。
不得妨碍其他读者正常使用图书馆设施、设备或服务。
16、请爱护图书馆设施、设备及馆藏文献资源。
因违规操作或擅自使用图书馆设施、设备导致他人人身损害,肇事者应负责赔偿。
损坏图书馆设施、设备者,应按原样修复或按照造价以现金赔付。
污损、遗失或盗窃馆藏文献者,依照本馆《文献服务规则》相关规定处理。
读者通过安防系统时如遇警示音,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17、本馆拒绝为使用侮辱性言语或做出侵犯性行为的人士提供任何服务。不遵守本馆规章制度的读者将被要求离开,情节严重者将被限期禁止进入本馆,触犯法律者将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18、海珠区图书馆在符合法律规定前提下,保留适时修订本须知的权利。
本须知以海珠区图书馆网站www.hzlib.com公布的版本为准。
2、持有本馆读者证、借书证者,进入本馆者,以及使用本馆设施、设备或服务之人士,皆为本馆读者。
3、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规章制度。
4、开馆期间,读者应按本馆《门禁验证须知》之规定,凭本人有效证件通过门禁闸机验证进出阅览区域。
未满10周岁的儿童,必须由成年家长、监护人或责任看护人陪同。
5、进馆读者宜着装整洁,举止得体。
6、进馆读者请照顾好随行长者或儿童,妥善保管随身物品。
残疾人士进馆,可请求本馆职员提供合理帮助。
7、进入阅览区域请保持安静。
请将电子设备置于静音状态,接听或拨打电话请移步至阅览区域之外。
8、人多时请自觉排队轮候。
进馆读者应请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疏散或应急避险。
9、馆内严禁开展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或本馆政策的活动。
未经本馆行政部门书面许可,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、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。
10、除非用于协助残疾人,严禁携带宠物、禽畜进馆。
11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受管制物品以及有强烈气味物品进馆。
12、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使用明火。
13、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、奔跑、追逐、嬉戏或打闹。
14、请勿随地吐痰。
请勿在阅览区域内进食。
垃圾杂物请按指示标志放入垃圾箱。
15、不得妨碍本馆职员正常工作。
不得妨碍其他读者正常使用图书馆设施、设备或服务。
16、请爱护图书馆设施、设备及馆藏文献资源。
因违规操作或擅自使用图书馆设施、设备导致他人人身损害,肇事者应负责赔偿。
损坏图书馆设施、设备者,应按原样修复或按照造价以现金赔付。
污损、遗失或盗窃馆藏文献者,依照本馆《文献服务规则》相关规定处理。
读者通过安防系统时如遇警示音,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17、本馆拒绝为使用侮辱性言语或做出侵犯性行为的人士提供任何服务。不遵守本馆规章制度的读者将被要求离开,情节严重者将被限期禁止进入本馆,触犯法律者将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18、海珠区图书馆在符合法律规定前提下,保留适时修订本须知的权利。
本须知以海珠区图书馆网站www.hzlib.com公布的版本为准。